党务公开

标准化党总支部委员会创建工作手册
2017-06-06

第一章  党总支部建设标准

  一、党组织机构设置

  1、劳保所党总支委员会由5人组成,可只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和青年委员。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和副书记由研究院党委任命。

  2、党总支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应从有利于开展党建工作、有利于劳保所发展、能服务职工群众的实际出发,注意培养和选拔工作执行力强、熟悉并热爱党务工作的党员同志担任党总支委员。

  3、通过选举产生的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应报研究院党委备案和批准。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应及时补选,也可由研究院党委调动或指派。

  二、党总支的基本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党规党纪,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其在劳保所改革和发展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在工作第一线的优秀科研人员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劳保所的有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劳保所、职工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党总支目标管理工作。

  10、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讨论重大问题。支持他们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支持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协调工、团与行政之间的关系。

  三、党总支建设基本要求

  1、及时传达和贯彻上级党组织有关精神,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议、决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党总支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支部学习制度,能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3、党总支严格执行有关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党纪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贯彻并注重成效。

  4、积极参与劳保所在单位重大事项,如工作计划、薪酬调整、人事提拔任免等。

  5、总支成员密切联系群众,发挥润滑剂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凝聚力、向心力强。

  6、总支班子成员调整应及时,保证组织机构的完整。

  四、党总支委员会选举程序

  1.选举准备阶段

  (1)向研究院党委请示。选举前向研究院党委请示(换届时一般在任期届满前一至二个月向研究院党委请示),经研究院党委批复后,即可进行选举的筹备工作。

  (2)起草工作报告。选举前,党总支应认真回顾和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新成立的党总支要作筹备工作报告),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以及对下届总支部委员会的建议等,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工作报告,经支委会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后定稿。

  (3)进行思想教育。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选举前,党总支应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帮助党员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认真慎重地对待选举工作。

  (4)酝酿候选人。总支部委会应根据党章规定,具体提出候选人条件和下届总支部委员会的构成原则和组成名额,交党员讨论。候选人经党小组初步酝酿提出后,总支部委员会加以集中,然后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5)向研究院党委报告候选人有关情况。在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总支部委员会要把候选人预备名单及时向研究院党委报告,经研究院党委同意后,方可进行正式选举工作。

  2、正式选举阶段

  (1)报告工作。选举时,要召开党员大会,由总支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然后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如有批评意见或质疑,应负责作出说明和解答。

  (2)正式选举。选举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党员总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3)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分工。选举产生党总支委员会后,新的总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可由当选委员中推举一人主持,研究确定工作分工。

  3、选举报批阶段

  (1)报研究院党委审批。新的总支部委员会将选出总支委员名单及简要情况、委员分工报请研究院党委审批。

  (2)公布结果。院党委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党总支的组成和分工。

  五、党总支书记选配标准

  1、党总支书记是支部的核心,是总支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3、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4、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定同本单位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

  6、正确行使权力,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以身作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群众批评和监督。

  7、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

  六、党总支书记的主要职责

  党总支书记是总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在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总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总支的日常工作。

  1、围绕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结合劳保所管理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切实制定考评办法。

  2、负责召集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检查党总支工作决议、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研究院党委报告工作。

  5、经常与党总支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总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充分发挥总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7、参与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政一身兼的,必须行使两种职能,承担两个责任。 

 

第二章  党总支制度台帐标准

  党总支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研究院党委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党总支工作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相关档案资料。

  一、职责类

  1、党总支工作职责;

  2、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3、总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二、制度类

  1、党总支党员学习教育制度(附件1);

  2、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附件2);

  3、党总支民主监督制度(附件3);

  4、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附件4);

  5、党总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附件5);

  6、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附件6);

  7、党总支党员责任制度(附件7);

  8、党总支党费收缴制度(附件8);

  9、党总支党员联系群众制度(附件9);

  10、党总支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附件10)。

  三、基础资料类

  1、名册: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党员计划名册。

  2、文件:各级党组织的文件(包括领导重要讲话、有关会议下发的材料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等)。

  3、记录:各种工作记录(包括“三会一课”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总支政治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录、总支部活动记录、党务公开记录、访谈记录、稿件登记、视频讲座播放收看记录、党员材料档案移交记录等,记录中有关的内容要完整、记录格式要符合有关要求,每年归档)。

  4、计划总结:党总支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规划,年度工作、学习、活动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5、其它材料:主要有学习教育资料、先进事迹材料、表彰奖励材料、党费收缴明细、党建论文、请示批复、换届选举材料和其它活动的专项材料、图片等。

 

第三章  支部场地建设标准

  一、支部活动地(党员活动室)建设参考标准

  党员活动室是党总支进行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有条件的支部可配备专门的活动室。其建设标准参考如下:

  1、设置专门的党员活动室,设置“党员活动室”标志牌,室内有足量桌椅,布置规范整齐。

  2、室内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的纪律、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党总支和支部职责上墙,布局合理。

  3、室内配备电脑和《国歌》、《国际歌》等电教影音碟片。

  4、室内配备《求实》、《是与非》、《院报》等相关党建报刊,并及时更新。

  5、室内陈列所在单位党政工团获得的荣誉锦旗、奖杯、奖牌、奖状、荣誉证书等,布置美观。

  6、室内配置档案资料柜,柜内档案盒标示统一,分类齐全;党建文献书籍摆放规范。

  7、党员活动室由支部管理,并有活动室管理制度。

  二、总支宣传场地建设标准

  1、党总支因地制宜设置宣传栏,内容一般应包括党建、行政、工会、团青等专栏,也可结合实际设置其他特色专栏或者网上专栏。

  2、宣传栏应设有单位党政组织机构、党员风采、光荣榜、公示栏、党务公开等内容,宜主题鲜明、图文并茂。

  3、宣传栏由专人负责更新维护。

  4、建立通讯员队伍,明确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第四章  支部日常工作标准

  一、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1.党总支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建立总支发展党员流程图。有侧重、分阶段、明职责、按程序做好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2)发展党员有计划、有安排、有重点,指导团支部做好“推优”工作,重视在工作一线发展党员。

  (3)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材料齐全,相关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完整。

  2、对申请入党人员的培养教育

  (1)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进行一般性培养、教育、考察。

  (3)党组织列为积极分子,并重点培养、教育、考察(列为积极分子应具备四个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热爱党,相信党,积极要求入党,靠近党组织,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热心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有献身精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4)列为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指定一到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等。

  (5)列为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6)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7)研究院党委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接收为预备党员

  (1)申请入党的人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2)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的同意(逐项填写清楚,字迹端正,内容真实)。总支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相关支部大会讨论。

  (3)党总支要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发展党员公示情况,报研究院党委审批(审批前党总支派专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1)将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总支,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

  (2)面对党旗宣誓。

  (3)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党总支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5、预备党员的转正

  (1)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书写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提交总支审查;报研究院党委审批。

  (2)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党委对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所在基层党组织。

  (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人事档案。

  二、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流程

  1、坚持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引导党员自身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2、党员学习应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3、坚持党总支学习制度(每月1次),认真开展好党课教育(至少每年1次),保证学习质量,缺席人员应补学或补课。

  4、有关学习、会议、活动实行签到。

  三、党员管理工作流程

  1、做好党员的党籍管理,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党员名册台帐等与实际相符。

  2、党费收缴工作足额及时,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公示1次,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坚持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按相关规定对党员进行考核和奖励。

  4、督促和引导党员自我管理,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纪,无违法违纪现象,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四、党总支会议工作流程

  1、总支党员大会、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应按时、按需、有序召开。

  2、会议一般按会前准备、会议议程、会后工作三个阶段进行,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应规范完整。

  3、涉及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考核表彰等主题的会议应按相关程序要求严格执行。

  4、会议形成的相关决议、情况、结果等应及时向研究院党委汇报,其文体应规范。

  五、总支联系群众工作流程

  1、工会、共青团组织健全,活动正常,工作有成效。党总支委员会对工、团的工作至少每季度讨论一次。

  2、坚持五必谈、五必访(职工伤病住院必访;职工生活及家庭遇特殊困难必访;职工家庭重大纠纷必访;职工发生意外事故、事件必访;职工受到处分、处罚,有思想情绪者必访。职工思想波动必谈;职工违章违纪必谈;职工岗位调整变动必谈;职工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必谈;职工受到表扬或批评必谈。)

  3、建立党总支定期工作表,确定总支委员所联系支部,明确时间、工作内容、责任人,实行坚持党务公开,党建发文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  党总支活动组织标准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总支部委员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年末开展一次。

  二、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及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活动主题突出,内容具体,形式多样,促进本单位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党员责任区活动,责任区域划分明确、责任清楚,活动效果明显。责任区要公布并保持相对的稳定。

  四、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做合格党员”活动。

  五、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急、难、险、重”任务,克服困难,发动党员努力完成。组织开展党员突击队、党员示范、青年突击队等活动。

  六、积极开展党内帮扶活动,促进党员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组织义务奉献等。

  七、建立党总支活动常用程序,党总支活动常用表格。

  八、围绕“对党忠诚,做合格党员”的目标,结合劳保所管理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深入开展党总支标准化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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